首頁 > 房地新聞

買房被限貸、賣屋無辜碰豪宅稅怎辦?專家揭分合術破解

至於豪宅稅的部分,根據財政部規定,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的房子,出售房子可用舊制申報,只要不是豪宅,就可用房屋評定現值按一定比例,或以售屋實際獲利金額乘以房地比,再併入所得稅申報。

但如果是豪宅,則需直接依售價乘以房地比之後,再乘以一定比例,作為獲利所得,併入所得稅申報。由於非豪宅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豪宅則以實際售價來算,兩者稅額相差極大。

先前豪宅認定門檻,只有總價,台北市為6000萬,新北4000萬,其他四都及新竹縣市3000萬,其他為2000萬,但財政部日前宣布加計單價,北市成交一坪120萬、新北75萬,他四都及新竹縣市50萬,其他縣市成交35萬都算豪宅,由於近年房價大漲,很多人當初買一般房子,如今出售,都已晉升為「豪宅」。

而且財政部不僅擴大豪宅定標準,豪宅獲利計算比例,也從原本17%,提高至20%。

鄭文在表示,要避開豪宅稅,則可採取「分」的方式。

以新北市為例,舊制房屋若成交金額超過4000萬元,或是單坪價超過75萬元,即符合豪宅定義。有一民眾房子,屬於1+2樓樓中樓建物,建物坪數超過80坪,以每坪市價60萬元計算,總價約4800萬元,已達到豪宅稅的認定標準。

但只要屋主透過協助,將建物辦理使用執照變更後,建物登記一分為二,4800萬元的房屋,瞬間降為2400萬元,如果認定1、2樓的價差,1樓賣2800萬元,2樓賣2000萬元,2間都沒有達到豪宅稅的認定標準,就可驚險逃過一劫。

好處不只如此,因為房屋面積變小,總價變低,相對單坪價可能拉高,賣的更好價格。上述總價4800萬元的房屋,可能創造出1樓3000萬元,2樓2000萬元的好價錢,無形中增加了200萬元的收益,可說一舉兩得。

不過鄭文在也提醒,委託建築師及地政士辦理建物分割,仍須負擔相關手續費用,建議辦理前可以事先概算,評估整體成本與節稅效益。

資料來源